学生可以自费学习,但第三者的经济担保仍然必不可少。申请奖学金是另外一个支付
学习费用的方法。学生可同下列机构联系,查询奖学金申请的具体情况。
a) 国际交流: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与比利时法兰德斯州签署的文化交流协议书,比利时
政府将向中国政府提供一定的奖学金名额。
学生可向以下机构询问具体申请方法:
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
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 160 号 , 100031
联系人 : Mrs. YANG Xinyu
Tel: 010-6606.3198Fax: 010-6606.3281
E-mail: xinyu_yang@yahoo.com
b) 发展合作交流: 比利时发展合作部将向下列学生提供一定的奖学金
- 极少部分的中国研究生。主要针对中国所没有的专业。
- 参加某些特殊的国际研究项目。您可与中国人民共和国对外经贸经济合作部-国际经贸关系
司联系,联系人: Mr.Liu Jianhua 或者 Mrs. Wang Weina
c) 比利时大学:比利时大学有时也会视学生的特殊情况,如学历、年龄、工作经历等,向
部分学生发放一定的奖学金。建议您可直接写信向相关大学申请。
d) 其他 :
学生也可向所在国的政府,官方组织,半官方组织或私人组织申请奖学金,如联合国教
科文组织,世界卫生组织,联合国食品和农业组织,北大西洋公约组织,欧洲宇宙研究组
织和俱乐部,等等。
这些奖学金的情况将部分刊登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双年刊 <留学海外> 上。此杂志可
向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北京办事处索取。
地址:北京市建国门外公寓 5 - 15 - 3
电话: 010 - 6532.1725
传真: 010 - 6532.4854
比利时驻上海总领事馆随时准备向您提供咨询服务 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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